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各有关处室、中心: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司通〔2021〕1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资格条件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区各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应当经过综合法律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后参加考试,未参加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二、申报程序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申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到期、执法种类变更,需要换发《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依照程序申报:
(一)需要办理年度审验执法证件人员。
凡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在有效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均需参加年度审验注册。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登记表》,形成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结论报告,报送本级司法部门审核。
(二)需要申领执法证件人员。
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行政执法证申领审核表》、《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名单》,上报电子照片(1寸红底免冠照,容量不超过300K,格式为JPG),由本级编办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本级司法部门复核通过后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
(三)需要换发执法证件人员。
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换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上报电子照片(1寸红底免冠照,容量不超过300K,格式为JPG),汇总报送本级编办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本级司法部门复核通过后换发执法证件。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沟通对接,及时开展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审验、申领、换发工作,按计划报送培训考试人员信息。
(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司法部门的培训考试计划,组织拟参加考试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学习和模拟考试,扎实做好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熟知培训考试内容,努力提高考试合格率。拟参加考试人员需登录宁夏法治教育网进行在线培训学习,在线学习时长达到2000分钟的方可具备考试资格。
(三)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请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于4月1日前,将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见附件2)报送德州扑克在线 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ofd
德州扑克在线
2021年3月17日